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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8/2020-00273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称: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药械安全监管
文号 :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药械安全监管
2020-01-28           来源: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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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保障特殊情况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和稳定供应,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查,协调应急药械保障,以保证质量、保障供应、维护价格稳定。

一是加强宣传,倡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向全市各药械经营企业下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药械供应及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企业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确保市场供应,平抑市场物价,于127日起全部开门营业,并开展疫情防控宣传登记工作。各零售药店对购买感冒发热类药品的患者进行实名登记,并主动询问是否到过武汉,如有发热症状,劝其就近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截至27日,全市已营业零售药店1682家,宣传人群8700余人,登记购买者信息60余条,发现并报告疫区返回人员2例。

二是摸底调查,做好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药品、医疗器械的使用及需求情况。调查了解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的有关情况,协调做好疫情物资供应保障工作。要求药械批发企业积极组织药品、医疗器械货源,加强市场供应。进行应急储备的央企国控永州公司和华润永州公司放弃春节休假,保障应急药品、医疗器械节日期间正常供应,满足疫情防控工作需要。

三是加强监管,确保有关药械质量安全。制定《关于加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强有关药品、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重点查看抗菌、抗病毒类药品、医用防护口罩、体温计等药械购进渠道是否合法、供应商和产品的索证索票是否规范,是否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的药械产品,坚决杜绝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确保疫情防控用药用械安全。124日至127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检查医疗器械、药品、消毒杀菌用品主体870个(次)。

下一步,永州市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集中力量加强对涉及新型冠状病毒防治药械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消费者若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构建社会共治市场安全良好氛围。(来源: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撰稿人:沈涛、王骊、张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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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械安全督查组在药店开展药械质量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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