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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4311000008/2020-00330 分类: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名称: “凝聚你我力量、众志成城、迎风破浪”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疫情防控消费维权倡议书
文号 :    
“凝聚你我力量、众志成城、迎风破浪”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布疫情防控消费维权倡议书
2020-02-18           来源: 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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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广大经营者及消费者:

当前,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正处在关键期,为提升经营者责任意识,规范市场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法定职责,围绕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年主题,众志成城、迎风破浪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抗“疫”战。永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发出如下倡议:

行业协会要主动发挥行业稳定器作用

全市各级行业协会作为政府和经营主体(商家)联络的桥梁纽带,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发挥行业协会稳定器作用。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提升政治站位、提高责任意识,加强行业自律,督促会员单位诚信经营,依法受理调处本行业的消费纠纷,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经营者要主动履行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市广大经营主体(商家)更要顾全大局,依法文明诚信参与经营活动,严格落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广告法》等法律相关条款规定,坚决抵制囤货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虚假宣传、故意违约等行为,就消费者投诉涉及的定(订)金、预付款等诉求,要按照不可抗力法律条款和疫情防控的相关政策,积极妥善与消费者协商和解。

消费者要主动理性的获取科学消费知识

目前,广大消费者要严格遵守党委政府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要更加理性维权,不信谣不传谣,不盲目维权、假维权与合力抗赈疫情背道而驰。在大宗商品消费时也要询情问价,签订规范服务合同,要把商家的口头约定纳入服务合同附加条款。要经常关注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市行业协会官网官微发布的消费提(警)示,了解消费知识,养成良好文明科学的消费习惯。如需要投诉咨询,请立即拨打12315、全市各县区市场监管和消委(协)对外公布的座机电话,提交商家联络信息、发票收据、录音录像、电子截图、交易合同等相关凭证。

病毒无情人有情,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市场监管局的坚强领导下,加强消费维权共治凝聚社会各界力量,畅通绿色维权渠道,众志成城,迎风破浪,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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