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4311000008/2024-04794 | 分类: | |
发文机关: |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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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一度的春运已经开始,为规范春节期间永州市道路客运价格行为,维护春节期间道路客运价格秩序,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极为重视,于2月5日上午在冷水滩召开中心城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政策提醒告诫会。中心城区16家道路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中心城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价格监管大队负责人、市局相关科室参加会议。
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向各道路运输企业宣读并发放了《关于遵守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政策的提醒告诫函》,宣讲了道路运输票价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各有关单位自觉遵守道路客运价格政策,不得擅自提价和借机涨价,不准违规上浮票价、价外收费。要按规定要求明码标价,将文件规定的票价标准制成《价目表》在营运车辆上张贴。客运车站要在醒目位置公示运价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对拒绝、刁难和违反政策乱收费的违法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严肃处理。永州市汽车运输总公司代表全市客运企业做了表态发言,表示一定自觉不涨票价和落实票价优惠政策,一定做到票价公示,一定加强行业自律,主动接受职能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要求各道路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好春运期间道路客运工作。
会后,各道路运输企业签署提交了自觉遵守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政策的承诺书,表示将恪守诚信、依法经营,加强价格自律,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稳定。
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加强春运期间道路客运票价的监管力度,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即依法依规从快查处,对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市场主体将公开曝光。